环境1701硕党支部支委分工与职责
发布时间: 2019-01-15 浏览次数: 1017

        一、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学院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 

(7)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控告,及时汇报。 

(9)考察了解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二、组织委员 

组织委员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负责编党支部领导班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有关名册。 

(2)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组织生活会。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4)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6)收缴党费,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等组织工作。 

(7)协同宣传委员做好党员考评工作。 

、宣传委员 

宣传委员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完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工作。 

(3)指导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和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搞好支部的通讯报道工作,及时关注研究生党管中心及东华大学党委相关网站消息。 

(5)协同组织委员做好党员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