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交朋友,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通知》(沪委办发﹝2014﹞34号)及《市教卫工作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的通知》(沪教卫党办﹝20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统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重要意义,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发挥联谊交友的引导作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党外代表人士更加准确、深入了解党的主张;发挥联谊交友的沟通作用,掌握思想动态,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发挥联谊交友的纽带作用,增强相互信任和感情,不断拓宽党和党外人士的联盟;发挥联谊交友的协调作用,引导党外代表人士不断自我提升,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原则性,立足根本利益和共同目标;二是发扬民主作风,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三是体现包容性,尊重彼此差异;四是保持连续性,持之以恒、耐心细致,不断增进感情,升华友谊。
三、主要对象
1、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各民主党派市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士和校级民主党派正副主委;
3、统战团体市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党外人士和校级统战团体的党外主要负责人;
4、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
5、在学术上、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党外代表人士。
四、形式和内容
1、通过谈心交流、走访慰问、学习考察、组织邀请参加有关活动等方式,保持相互密切联系,了解联谊对象的思想动态,注重思想引导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听取联谊对象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校建设、发展、改革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关心联谊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工作措施
1、明确联谊交友范围
(1)校级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联谊对象为:
l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l各民主党派市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士和校级民主党派正副主委;
l统战团体市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党外人士和校级统战团体的党外主要负责人;
l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
l在学术上、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党外代表人士。
(2)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重点联谊对象为:
l本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
l本单位在学术上、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党外代表人士。
2、确定联谊交友名单。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报党委确定。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名单,由各党总(直)支部与统战部共同商定。每学年,可视情况对联谊交友名单作适当调整。
3、坚持定期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原则上,每学期至少联系、谈心一次,也可结合学习交流、走访慰问和组织邀请参加有关活动等方式进行。
4、建立联谊交友考核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列入学校和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5、建立交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与所反映的重要意见建议及时通过统战部或直接向校党委汇报。
人文学院联系交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