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文学院党委所辖党支部
二、人文学院党支部职责
1.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干部和群众,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5)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创造性。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2.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各项有关任务。
(2)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总支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支部委员职责
支部委员会分设组织、宣传等若干名委员。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等。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做好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宣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