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积极为学校、体育部建设献计献策的一种重要形式。为了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提高提案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案的立案
体育部每位教职工均为代表。提案需1名代表提议,2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经大会提案组审议通过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做一般性意见处理。
二、提案的内容
提案内容要翔实、具体,并限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关体育部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体育部教学训练竞赛、行政管理工作和学科科研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体育部教师的进修培养、聘任岗位的变动、竞赛训练的奖金分配、行政财务的公开、体育场地管理、教职工生活及其它行政事务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体育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的处理
6、代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程序的提案、经提案组审议后方立案;
7、经审查立案的提案,按内容分类,分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重大问题、涉及面广的问题,提交体育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对涉及体育部职权范围外的问题,由有关负责人及时与学校联系进行处理并将学校有关部门意见反馈代表;
8、提案在有关部门处理后、签署意见,并将处理落实提案情况报提案组,提案祖再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9、部门工会对所有代表的提案应认真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或者负责人)尽快处理,并且抓好监督落实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答复;
10、凡没有立案的提案将由提案组转请有关方面研究处理或退还提案人。
四、提案小组成员
提案小组由陆湘群、郭雪奇、李顺英、熊涛、陆艳苹组成。
五、相关须知
提交形式:书面或E-mail形式交提案小组成员。
提案征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