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级单位行政工作的决策形式主要是党政联席会议。
2、凡遇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征求教代会和党外人士意见。
3、需征求教代会和党外人士意见的重大事项包括:本单位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规划和计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职称职级评定;人事安排;公费出国人员的遴选;奖惩、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开发创收中的重要事项;德育工作重要措施。
4、征求教代会和党外人士意见的主要方式有: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会议、离退休教职工会议等会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有关情况,征求学院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5、其他方式有:设定院领导接待日、公开征求意见箱、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和学院易班征求广大师生意见,集思广益。
7、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及时公示,再次征求群众意见。
8、要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对在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