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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  )

 

东华委字2011〕30号

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党委各部,各党总(直)支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卫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沪教卫党[2011]181号),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努力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主要通道和平台,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集中反映和重要标志。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推进学校党务公开,体现了通过公开事务主动适应现代社会信息透明的开放要求,体现了党务管理思维模式、方法手段的创新,有助于接受师生员工的检查评议监督和廉政监督,对进一步实现党内民主,推行学校科学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党内信息渠道,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我校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要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公开的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全局工作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部署等情况。

2.党组织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党组织讨论、研究制定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的决定和部署、落实等情况。

3.本单位党组织总体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包括领导干部任期、部门组织和领导干部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

4.党代会(党员大会)情况。党代会(党员大会)筹备工作、召开会议、代表履职情况、党组织工作报告、党组织接受评议结果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年度考核评价、开展政治理论和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端正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培训情况。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落实等情况。

2.宣传教育情况。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等宣传教育情况。

3.思政工作情况。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4.文明创建情况。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等创建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织机构情况。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干部选任条件、程序、结果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干部挂职、交流、转岗等干部培养锻炼情况,有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干部监督管理等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奖惩、流动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情况。

4.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工作项目及其工作结果等情况。

5.老干部工作情况。贯彻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政策规定、发挥老干部作用、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等情况。

6.党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2.实施民主管理情况。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民主党派组织、学术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等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

3.行风建设情况。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师德师风和便民服务情况,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学生、教职工关心的其他行风建设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

1.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建设情况。

2.组织、干部、人才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制度,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费和党的工作经费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办法及规定等建设情况。

3.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对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学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对外宣传的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

4.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制度等建设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度规定,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6.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建设情况。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和部门开展责任分解、实施、考核、追究等情况。

3.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执行礼品登记上交、有关事项报告、廉洁自律规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情况。

4.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批评教育,实施谈话制度,开展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5.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行风建设等情况。

6.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七)其他方面

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方式、范围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实践完善的原则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党委的党务公开目录,由党委职能部门提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相应党总支批准。

2.实施公开。公开主体将审批或讨论决定后的公开事项,按规定的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校内各级党组织也可以通过网站等其他多种形式公开党务工作,以便使广大党员和群众随时都能了解和查询到党内的相关信息。

3.收集反馈。各党务公开主体要落实人员,并结合实际,畅通沟通渠道,采取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网上沟通、座谈访谈、征询表、领导接待等多种方式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明确以党委组织部门为主,认真听取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对署名意见,应将处理结果反馈本人。

4.归档管理。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建立档案资料,充实完善工作台账,归档备查。

(二)公开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学校实际,本着“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操作原则,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

1.会议、文件方式。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专项工作会议、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以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予以公开。

2.栏目告示方式。通过设置宣传栏、公示牌、板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

3.媒体宣传方式。通过校报、广播、电视等媒体方式予以公开

4.网络互动方式。通过党建网站、局域网、设限平台等方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可以予以互动。

5.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三)公开的范围

党内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以外,都应向党员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党务公开的范围一般可分为三类:

1.党内公开,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进行公开,根据内容的不同,公开范围又可分别在党组织班子成员、党代表、全体党员等党内不同范围进行公开。

2.群众公开,指向所在单位的党员及群众进行公开。

3.社会公开,指向所在单位内、外的所有党员、群众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年度公开。年度固定时间应该公开的内容,如年度工作计划等。

3.定期公开。适用于有一定周期的常规性工作,如党员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等。

4.适时公开。主要是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的公开。适时公开必须在党务发生10日内、最长不超过20日进行公开。除采用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的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

五、加强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党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办公室,以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1.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绍中

副组长:殷耀、王以刚、浦解明、宋立群

成员:袁孟红、倪伟庆、岑洁、刘淑慧、徐伟、 葛建中、顾臻凯、任晓杰、吉启华

秘书:张美芬

2.成立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雪虹

成员:葛建中、吉启华、罗仪华、沙国华、石秀金、杨旭东

3.设立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主任:殷耀

副主任:倪伟庆

成员:李成龙、王新厚、邱登梅、徐萍、王跃、 戴叶萍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监督小组主要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39室)。

 

六、党务公开的保障制度

1.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分别为学校和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细则,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2.定人定点联系指导。各单位设一名党务公开联络员,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搜集整理、宣传与报送。校党委常委结合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联系基层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问题。

3.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监督小组定期听取党员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收集群众反映,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以保障教职员工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5.依申请公开制度。除已经实施党务公开的事项外,党员按规定可向党委申请公开其他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学校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6.考核评价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奖惩挂钩。

 

七、党务公开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部署阶段——20119-10

1.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组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95,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2.召开党务公开党员干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916以前)。

3.制定并公示学校、院(部门)、支部三级党务公开目录(1010以前)。

4.归纳整理。校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形成党务公开目录初稿(1010以前)。

5.确定党务公开专题网站的框架结构,讨论拟定党务公开的其他形式(930以前)。

6.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党务公开目录,上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1015以前)。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11

1.完成党务公开专题网站的构建(1110以前)。

2.全面开展党务三级目录公开工作(1115以前)。

3.确定党务公开三级目录维护权限、内容和责任主体,制定检查、监督和评价办法(1115以前)。

4.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1125以前)。

5.党务公开网站全面运行(1130以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

1.校党务公开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党员干部、党代表、专家教授、民主党派、监督员、师生代表等不同群体进行座谈、交流和研讨,进一步对学校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1210以前)。

2.调整、充实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1215以前)。

3.召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会(1216)。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220以前)。

4.召开党务工作研讨会,探索长效机制(1231前)。

 

八、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东华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19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