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 2019-11-13 浏览次数: 969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保证学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日常管理中除遵照《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外,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1、系部要进行安全教育,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课题组负责人或导师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进行安全教育,平时要加强对学生实验安全的教育(建议开组会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做好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

3、实验室应制定具有各自特点的简明扼要的管理细则,以及针对各自不同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并张贴文字内容。每天要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按规定做好安全台账记录和剧毒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记录。

4、学院所有教师(专职行政管理人员除外)每年登录“实验室安全在线知识学习与考试系统”,进行网上安全教育测试,分数90分为合格。如果不进行测试或不合格,将影响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研究生招生和年终考核结果。

5、学院教师应积极主动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和讲座至少两次,培训讲座执行签到机制,年终进行统计。

6、学院教师应积极配合做好学校内外的各类安全检查,包括第三方专业公司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7、实验室由于安全问题被学校OA通报批评一次,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扣年终基础奖励津贴的50%;被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基础奖励津贴的10%

该办法经201931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20193月起正式执行。

 

 

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