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11-13 浏览次数: 1011


 

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院师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目的

学院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参与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师生安全,通过对涉事学生的处罚提高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

二、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

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由学院、系部、课题组(导师)三级体系组成。(一)学院层面

学院层面的学生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工作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共同负责组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办公室协助实施,内容包括新生入学教育的《安全教育》(邀请保卫处主讲)、研究生实验安全课程与考试、每年一次的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邀请保卫处或资产管理处担任评委)、不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来校进行教育培训以及根据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的各类提醒、通报。面向对象为全体本科、研究生,所有参加安全培训的学生情况向系部和导师通报。学生在教育完成后需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学院在各实验室设立安全教育记录卡,参加安全教育需携带此卡。

(二)系部层面

系部层面的学生安全教育由各系部负责组织进行的专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需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培训后,系部需将培训总结及现场照片报学院备案,书面资料由系部留存备查。系部应对本科生实验和专业实验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三)课题组(导师)层面

课题组(导师)层面的安全教育由课题组负责人或导师负责,对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进行安全教育,平时要加强对学生实验安全的教育(建议开组会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做好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三助学生的安全教育由设岗教师负责进行,内容留存备查。

所有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进入个人信息门户,网上进行安全教育题目答卷,分数过90分者,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检查和整改

学院三级安全教育内容由学院安全工作小组进行安全检查时进行抽查。安全教育的实施情况在安全检查中一并通报。如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者,由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予以整改。学院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内外的各类安全检查,包括第三方专业公司的安全检查,如不配合,则视情节轻重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四、学院对学生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一)处罚手段

1、取消下一年度各类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含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通报所在年级和班级、并做深刻检讨。

2、学业奖学金降级为三等。

3、下一年度不得推荐参与团组织推优和不推荐入党。

4、责令辞去所担任班级以及各类学生组织职务

5、通报批评材料记入档案。

6、按学生手册和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处罚办法

1、学生由于实验室安全管理问题或者实验室安全事故被学院和学校通报批评的,视情节轻重适用本办法第一条的第1234款规定。

2、学生由于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适用1-6款全部规定。如发生学校判定为不同程度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情况,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追究。

3、学生本人未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实验室安全问题暴露后未进行深刻反省的,加重处罚。

4、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经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需要整改的情况,禁止学生进入实验室2周,并重新学习实验室安全规定,并由小组和导师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继续工作。

5、相关人员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以上教育和处罚办法经201931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20193月起正式执行。201872日发布的“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规定”终止执行。

 

 

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