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新进教师聘任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9-11-13 浏览次数: 1150

 

根据《东华大学新进教师选拔和聘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东华人〔201717),学校对新聘来校工作的教师,实行准聘制。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参照《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2017-2019年聘期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聘教师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新聘教师的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教学能力、学术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重点考核承担教学工作和主持进校科研经费的情况,同时教师有义务承担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以及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工作。

二、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

根据新聘教师进校时间、学校和学院考核工作的安排,确定新聘教师聘期考核的时间。

新聘教师需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汇报,由教授委员会形成考核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学校审定。

三、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新聘中级教师(包括新进博士)准聘期六年,分首聘期和续聘期。首聘期考核优秀,同学院教师按学院聘任办法聘任;首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续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按学院聘任办法聘任;考核不合格,不再聘用。

新聘副高级教师准聘期三年。考核优秀,按学院聘任办法聘任,并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考核合格,按学院聘任办法聘任,岗位等级不变;考核不合格,不再聘用。

四、考核要求

1、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的工作。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专家和学生评教优良。积极主持或承担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认真完成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2、具体要求

类别

考核等级及具体要求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新聘中级教师

首聘期

晋升副高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科研经费每年10万元;前两年教学工作不要求,第三年教学工作量达到80

2、主持科研经费每年5万元;前两年教学工作不要求,第三年教学工作量达到120

未达到合格

要求

续聘期

晋升副高级,并在续聘期内符合下列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在SCIEI期刊上发表至少3篇学术论文或至少有2篇学校认定的该学科二区以上的学术论文。

晋升副高级

未晋升副高级

类别

考核等级及具体要求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新聘副高级教师

准聘期

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进校科研经费100万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科研经费每年15万元;前两年教学工作不要求,第三年教学工作量达到120

2、主持科研经费每年10万元;前两年教学工作不要求,第三年教学工作量达到180

未达到合格

要求

教学工作量包括承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以及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科研经费指每年进校的实际到款数。

该办法经20171031日学院教授委员会和111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从2017年起开始执行。2014310日“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新进教师有关说明”及2015518日“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师资博士后考核办法”终止执行。

 

 

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