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群众有关制度

东华委字2011〕43号

 党委各部、各党总(直)支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东华大学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实施办法》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东华大学校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实施办法.doc

 

 

中共东华大学委员会

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