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1-12-29 浏览次数: 866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东华大学学院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和完善积极分子入党前党校集中培训制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工作效益,结合我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培训目的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帮助学员理解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任务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通过认真学习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帮助学员认清新时期共产党员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

第三条组织领导

(一)党校是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是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阵地。学院党校是党校的一个办学点,接受校党校业务指导和所在院系级党组织的领导,主要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校党校对学院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负有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的责任。

(二)党委组织部是党委领导下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组织的责任。

(三)党校专兼职工作人员是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直接组织者,必须发扬奉献精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每一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招生工作

(一)学员条件

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是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并经过党组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由学院党校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包括研究生)进学院党校培训,必须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学习经团组织推优、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培养对象。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学习,应当是被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同志,对教学科研第一线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要优先培训。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由院系党组织确定后,培训工作由校党校单独组织实施。

(二)招生范围

学院党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其所在院系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学员录取

学院党校在认真审核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后,上报校党校。经校党校审核备案后,学院党校向其发出培训通知书。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通知由党校负责发出。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学员所在的院系党组织。

第五条教学工作

(一)培训班名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实际,学院党校举办学生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称定为“东华大学党校**学院党校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教学计划

校党校统一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学院党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学院党校原则每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于前一学期放假前两周报校党校审批。

为确保培训效果,每期培训班教学活动时间约为两个半月。

(三)教学内容

围绕党章的基本内容,教学中可分如下专题讲授:1、党的指导思想;2、党的光辉历史;3、形势与政策4、党章概述(党的基本知识);5、党的性质与宗旨;6、正确的入党动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7、入党条件、手续和程序。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形势任务要求的新内容等,其他专题可视学院党校实际情况而定。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主要教材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培训教程》。

(四)教学方法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求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充分运用行之有效的开班动员、自学、辅导、讨论、社会考察(调研)、主题活动、学习交流、总结等教学环节,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开展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师队伍

根据高校党校办学的实际情况,教员以兼职为主。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党校所聘任的教员,必须热爱党校教学工作和熟悉教学规律,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实践经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同时具有较好的演讲口才。

(六)日常管理

学院党校负责教师应认真细致的开展党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员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培训班班长、组长,制定班组长工作职责。

第六条结业工作

(一)填写学员登记表

每位学员在结业前要认真填写《东华大学党校学员登记表》,字迹要端正,内容要真实。每期学生学员登记表由学院党校收齐后,经校党校盖章,交学生支部书记,存入学生入党材料。教职工学员登记表由校党校保管。

每一期培训班结业后,学院党校负责教师要填写《东华大学党校结业学员登录表》,报党校办公室存档。

(二)考核

每位学员在培训班学习期间的表现,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员的日常组织纪律、实践活动参与积极性、书面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各占30%、30%和40%的比例,经评定评出优秀、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在各教学环节中,缺勤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或考试成绩不及格均不能结业。综合考核成绩评定后,反馈到学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

(三)颁发结业证书

每位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东华大学党校结业证书。校党校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举办结业典礼仪式并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的活动。

(四)评选优秀学员

学院党校可在每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组织审定等程序,按培训人数5-10%的比例评选和表彰本期的优秀学员。

第七条其他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经费主要由校党校和学院党校共同承担,主要包括:教师授课费、考察费等。

(二)正确处理好学员的学习工作与党校学习之间的关系,培训工作一般在业余时间进行。

第八条本暂行办法由校党校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华大学党校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