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积极探索学校党务公开制度化建设
发布时间: 2011-12-19 浏览次数: 2042

作为中纪委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东南大学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从“七个明确”着手,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一是学校党务公开的目标明确。学校党务公开的目标是,通过推动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学校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二是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明确。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了现阶段党务公开的7项主要内容包括:⑴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⑶党委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⑸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⑺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是学校党务公开的类型明确。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就是对我校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

  四是学校党务公开的程序明确。学校坚持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相关部门提出,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重要事项由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或敏感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事关学校发展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在公开前可以通过预公开先征求党内外意见、修订后再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党委要认真研究和整改,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五是学校党务公开的形式明确。学校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不同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适合在一定范围的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和通报等形式公开;适合对社会公开的,通过校园网、校报等渠道公开。同时,学校还将结合实践,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

六是学校党务公开的时限明确。学校根据党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了相应的公开时限,努力做到公开的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要事项适时公开。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七是学校党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明确。学校提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党委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检查督促、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体制,成立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学校还要求在院(系)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建立相应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