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发展党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1-15 浏览次数: 1231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结合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于近期启动,发展候选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党校结业,推优时间满1年(并且党校结业不超过2年),思想汇报按要求递交,学年学分绩点2.7以上或专业排名前40%;寝室卫生平均分18.5分以上;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每学期党章学习小组缺席率不超过一次,考察期间学期缺勤不高于4学时,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补考前)。

符合以上党员发展基本条件的同学,请主动递交《理学院党员发展自评表》(理学院党建党校易班平台资料库中下载),并需经过辅导员、班级同学以及专业所属党支部的三重评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择优发展为党员(具体文件在理学院党建党校易班平台资料库中)。

  

注:1、《理学院党员发展自评表》中绩点一栏为一学年绩点,由学院党建辅导员核实;寝室一年的卫生情况请去楼管处查询,并请楼管签字确认。献血证需提供复印件(多次献血可累加);

2、《理学院的党员发展自评表》按要求填写后,请于2015114(周三)上午9:00 -12:30递交至27号楼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1013室,115日(周四)12:30-16:30递交至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1013室,逾期视为放弃发展党员资格。

如有异议,请致电67796481分机8004,联系人:宋,王肖

东华大学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201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