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 2019-11-13 浏览次数: 1430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学院讨论通过,对违反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做出如下处罚规定:

1、学生由于实验室安全事故被学院通报批评的,如为本科生,取消当年度各类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的资格;如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降级评为至三等学业奖学金,取消当年度各类评选奖助学金、荣誉称号以及申请科研资助的资格。

2、情节严重的,禁止进入实验室1-4周,并重新学习实验室安全规定,待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3、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的指导教师,视事故情节轻重将给与通报批评或停招研究生一年的处理。

该办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从2018年起开始执行。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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