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上门理赔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 2011-12-02 浏览次数: 1172

 

2018年新华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须知

  

一、理赔时间(寒暑假除外)

松江校区: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 9001500

延安路校区:每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 9001500

二、理赔地点

松江校区:行政楼四楼458室工会活动室

延安路校区:第二餐厅四楼工会会议室

三、提供材料

门急诊、住院、重疾索赔需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申请项目

应备材料名称

门急诊医疗

1.个人索赔申请书

2.门急诊发票原件

3.门急诊发票所对应的病历复印件

4.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住院医疗

1、个人索赔申请书

2、住院发票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5、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在总工会已经赔付过则需提供上海市总工会理赔清单)

重大疾病

1、个人索赔申请书

*以下送审材料为复印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件

3、相关病历(至少为确诊前半年)

4、出院小结

5、病理、切片检查报告

注:1、被保险人需持上海市医保卡在我司指定医院就诊(详见服务手册)

2、被保险人提交的门诊发票原件一般不再退还,如个别人需退还发票原件,请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并注明“退还原件”。

3、住院理赔需单独填写一份个人索赔申请书。如遇特殊情况需退还住院发票原件,请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并注明“退还原件”。

4、员工因急诊未带医保卡时,报销时先将医疗发票复印一份留底(发票原件医保中心收掉),然后到区医保中心作医保费用分割,再持分割单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方可报销。

5、门诊、住院报销时需单独提交即门诊归门诊、住院归住院(门诊、住院均需单独填写一份个人索赔申请书、团体索赔申请书)

6、未持上海市医保卡就诊则无法理赔报销(急诊除外)

四、保险期限

201841日至2019331日止。

五、理赔截止时间

2019630日,上述保险期限的最后一次理赔。

六、专属服务人员

专属服务人员:徐垠,1891756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