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系(实验室、办公室)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14-06-05 浏览次数: 71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学院班子成员与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系(实验室、办公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东华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要求,经201442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扩大)讨论通过,特制定《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系(实验室、办公室)制度》(试行)

    1、学院班子成员联系系(实验室、办公室)安排

     院长:联系院办公室、数字化纺织服装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党总支书记:联系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副院长(科研/学科):联系通信与电子工程系;

     副院长(研究生/国际合作):联系自动化与电气工程系;

     副院长(本科教学/实验室):联系信息与控制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党总支副书记: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联系系(实验室、办公室)的主要内容

    (1)及时帮助解决系(实验室、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2)加强调查研究,将联系系(实验室、办公室)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结合,掌握系(实验室、办公室)工作情 况和工作需求。

    (3)听取联系的系(实验室、办公室)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系(实验室、办公室)推进重要改革,督促系(实验室、办公室)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4)关心系(实验室、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的系(实验室、办公室)党支部活动。

    3、学院班子成员进课堂听课

    (1)学院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至少一次,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学院班子成员应根据自身的分工情况对每学期开学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及时整改。

 

东华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