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调整、增补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 2011-12-07 浏览次数: 1700

一、换届选举、委员调整、增补基本原则

1.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建立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会议选举产生,报学院党总支和学校党委审批;

2.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3.党支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4.党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对党的工作比较熟悉,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工作程序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各党总支研究布置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举结果报党总支会审查→党总支将所辖党支部选举结果和审查意见报学校党委→党委审批后正式行文明确。

2.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换届申请由学院党总支向学校党委提出,经过学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开始进行换届;

(2)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时间由学校党委决定。

(3)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由原任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调整、增补

党支部委员因人事变动等原因要进行调整、增补的,向党总支汇报,由党总支向学校党委提出调整、增补请示,将调整、增补的候选人情况送交党委办公室,经过党委批复后,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增补委员名单和分工,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党总支,再由党总支报学校党委办公室,经过党委同意后予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