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等管理要求及目标
 
发布时间: 2011-12-15 浏览次数: 1398

后勤集团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等管理要求及目标

 

根据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书》、《治安防范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和集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和目标28条,经集团办公会议于20094日通过,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章 安全生产

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列标准的规定和学校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了解掌握本部门安全生产的重点,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收集部门和个人信息,年终总结、评比和表彰。

第二条 健全和完善三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十条》),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必罚。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第三条 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集团同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经理为三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人,班组中设立安全员(见附件三),并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技术培训,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落实特种人员参加培训、复训、考核等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加强对外来就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条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不安全苗子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备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 严格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管理,做到定期检查,责任到人。

第七条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生产及事故原因,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 认真做好“五台帐一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第二章治安防范

第九条 贯彻执行治安责任法规和学校部署的治安防范工作要求,落实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制定计划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第十条 部门经理为三级治安防范责任人,集团领导同部门经 理签订三级治安防范责任书,并定期检查、督促治安防范责任书的落实。

第十一条 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创安达标”活动,做好本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治安防范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记录备案,及时整改。降低盗窃案件的发生,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健全本部门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校纪、规章制度、“四防”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做到有章可循,不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和保密观念及治安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 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管理,督促他们及时办理暂住证、务工证、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定期进行法规、校纪教育,对外来人员贯彻“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部门外借房屋治安防范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积极收集本部门各类信息,及时了解不安全因素和闹事苗子,一经掌握及时汇报并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把闹事苗子处置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稳定。

第十六条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各类灾害事故。

第三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十七条 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定和学校部署的综合治理工作,成立集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工作目标,一级抓一级。

第十八条 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机构和网络,明确责任人。做到重大情况信息、突发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

第十九条 深化“创建安全校园”、“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及时化解或缓解矛盾,疏导群众情绪,不使非对抗性问题演变为对抗性问题;不发生严重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治安、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十条 组织群防群治队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本部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值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做好在本部门内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考察、强化帮教工作。

第二十一条 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本部门内“三产”、外来务工人员、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治安秩序。

第二十二条 定期对所辖范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奖惩。

第四章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布置的消防工作要求,掌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的服务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第二十四条 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个人。集团成立义务消防队(见附件二),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灭火扑救、逃生技能。

第二十五条 定期组织消防、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和换岗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懂得和熟悉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 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 组织制订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附件一:

后勤集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长:徐晋忠

常务副组长:姚顺发

长:沈建平、陈澄

员:陈月萍、朱建国、胡建忠、曹丽华、廖龙喜、潘伟年、马慧新、何炳华、许建

附件二:

后勤集团义务消防队名单:

队长:潘伟年 指导员:何炳华

组员;冯蓁、朱跃华、陈亮、朱飞飞、牛春阳、李宁、娄有宏、唐伟民、李文国、孔胜、施顺弟、顾善伟、徐俊、赵红卫


附件三:

后勤集团部门安全员名单:

办公室:潘伟年

财务室:冯蓁

延安路校区饮食部:何炳华、张克和、黄建忠、徐照平

松江饮食部:何炳华、王慧芬、黄永飞

宿管部:赵国新、朱跃华、陈亮、周杏娟

校园部:李宁、诸春林

物业部:娄有宏、唐伟民

校车部:金根、李文国

供气部:孔胜

工程部:施顺弟

物业公司:顾善伟、高清媛、胡玉升

招待所:徐俊

幼儿园:马小红、赵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