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参加教育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 2009-10-13 浏览次数: 1223
 

2009.10.13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部署直属高校及各省市教育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10月12日上午,教育部组织召开视频会议。我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以刚,副校长陈田初,校副总会计师朱杏龙,校长助理陈招应,以及基建后勤处、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图文信息大楼第二会议室参加了视频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就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并听取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市教委和青海省纪委驻教育厅有关同志介绍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经验。
 

    袁贵仁同志在讲话中对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三要以扩大内需投资项目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他指出,按照中央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阶段、查找问题阶段及巩固落实阶段,要按照中央对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直属高校及省市教育厅要以近三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及在建项目为重点,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严防严查违纪案件。在治理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破重点,务求实效;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全面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保证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王立英同志从“认真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抓住关键环节,务求取得实效”,“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几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视频会议之后,与会人员就我校如何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讨,大家就“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筹划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布置相关工作”、“及时排查与解决问题”等几项内容达成了共识。